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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军源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暨《员工守册》公示

2023-02-03 04:33:41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断完善公司管理机制。2023年1月11日下午,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隆重召开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列席人员及相关领导共计33人参加会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正式拉开帷幕。安徽军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工会主席高正模同志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


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阮文同志作《员工守则(审议稿)》、祁贤俊同志作《薪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审议稿)》报告。


随后,大会进行了分组讨论两项审议稿,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讨论氛围积极热烈。


讨论结束后,安徽军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工会主席高正模同志代表合肥军源就大会提案所提出的问题作了统一答复与修改说明。


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员工守则》《薪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决议并签字确认。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圆满闭幕!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军源驾培将在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知重负重、知责尽责的坚定执着,以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以崭新的面貌,良好的状态,昂扬的斗志,为军源驾培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员工守册 》公示                      

员 工 守 则

 

第yi章  总则

第yi条  员工守则是员工精神、行为规范的准则,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造管理效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而制定的守则,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本守则中所称员工,是指与安徽军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及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三条  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准则,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维护工作场所的秩序,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荣誉,注意仪表形象(依公司规范穿着)和行为举止,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等行为。

第五条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业务机密及内部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非法使用上述业务机密及内部信息,严禁与同业竞争公司有非合同约定的业务和经济往来。

第六条  员工应遵守操作规范、岗位职责及相关管理规定,保证教学、工作安全,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损失的,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  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等活动,对公司规章制度应积极学习、熟知并遵守,爱护公司资产、设施,不得损坏和窃取公物。

第八条  员工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精神,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

第九条  员工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失职追责;做到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加强安全和消防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但凡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制度规定作相应处理。

第十条  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八条禁令”:

(一)严禁不听指挥、不守制度,无组织、无纪律等无政府主义;

(二)严禁弄虚作假、两面三刀、欺上瞒下、报喜藏忧、消极怠工;

(三)严禁自由主义和各种负能量,妄议公司决策,发表不当言论;

(四)严禁擅自用人、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团体;

(五)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吃里扒外,脚踩两只船;

(六)严禁损公肥私、公款私用;

(七)严禁吃拿卡要,接受服务对象和下属财礼;

(八)严禁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研究,擅自做主,在执行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

 

第三章  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组织架构

据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团队全面负责经营管理。

(一)事业部:考场事业部、趣实战事业部。

(二)三片区:东北片区(新站、杨岗、北二环、元一、合瓦路五处基地及郎岗特区)、南部片区(锦绣大道、龙川路、九龙路、包河花园、华中、滨湖和徽州大道七处基地)、西部片区(南岗、小蜀山、大蜀山、长江西路、总部和环东六处基地)。

(三)一办二中心三部门:总经办、财务中心、客服中心、教学管理部、考试业务部、市场营销部。

第十二条  人事任命及任职期限

(一)根据组织架构进行人事任命,遵循逐级提名、隔级批准的原则,以公司正式文件为人事任命的有效证明。

(二)2022年12月31日前组织架构中的东、西片区、分校及有关部门撤销,分校校长、分校副校长、业务组长、东、西片区负责人等相关职务取消。

(三)事业部、片区、部门的负责人(包括主管)工作考核期为3个月,任职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目标任务责任书》及布置的工作任务,三个月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目标且差距较大的,作降职、调岗处理;一年任职期满,根据任务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和综合评估,对负责人作继续任职、降职、调岗等安排。

第十三条  岗位职责

(一)明确岗位职责可以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规范工作行为,避免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推诿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是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根据组织架构及岗位配置制定岗位职责,员工根据岗位职责执行工作任务,公司根据岗位职责考核员工履职情况,具体详见《岗位说明书》。

  

第四章  员工入离职规定

第十四条  入职手续

(一)新录用员工须到总经办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入职登记表》,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技能证书等,同时须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提供相应《体检报告单》。新员工须保证以上填写和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

(二)新员工完成上述入职手续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证明等,学习《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岗位职责和公司制度。

(三)人事专员按照《员工入离职管理规定》工作并对新员工做岗前入职培训,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做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  试用及转正

(一)试用及考核

1、新员工试用期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表现特别优者或特殊人才,由主管负责人向总经办提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可酌情缩短试用期;

2、员工在试用期内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考评,个人品行不佳、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违反公司制度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及时退回总经办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试用期内曾受过行政处分、出现旷工或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公司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试用期满,由总经办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六条  离职、调岗

(一)离职通知期

1、员工辞职:正式员工(包括合同期满离职)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以上申请;

2、辞退员工:无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说明其中理由;有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公司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

(二)辞职

1、员工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书或《离职申请表》,直接上级须对辞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签署意见,完成后按相应流程报批;

2、人事专员依据终批的辞职证明填发《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单》,交由辞职员工签收并办理离职手续;

3、辞职员工持《离职交接清单》到相应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和办公物资交接手续,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名确认后,员工辞职手续办结。

(三)辞退

1、公司辞退员工,须由主管负责人详细填报《不适任人员呈报单》,经总经办调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人事专员依据终批意见通报执行并备案;

2、人事专员依据终批的文件填发《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单》,通知被辞退员工,被辞退员工持《离职交接清单》到相应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和办公物资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办结。

(四)自动离职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根据原《劳动合同》维持或提高原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

3、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工作调动后未到新岗位工作达到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0天的;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其他构成自动离职条件的;

5、员工的行为构成自动离职情形的,其部门负责人须自员工构成离职情形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办,人事专员确认后通报执行并备案。

(五)员工离职时,办理交接手续主要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学员交接、文件资料交接、教练车交接、相关平台账号交接、学员群交接、公司手机卡注册微信账号交接、办公物品退还、手机卡退还、工作服及工作证照退还、车辆违章查询及处理、组织关系转移(党、工、妇、团)、宿舍搬离、退员工群等。总经办负责核算离职当月工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事宜,离职员工主管负责人协助总经办办理员工离职交接手续的具体工作。

(六)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的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或使用就职期间知悉的公司机密、学员信息、学员资源等,如有违反追究离职人员相关责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并按照《薪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员工薪资标准。

1、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原岗位减少或被合并或已不存在的;

2、乙方经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不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岗位工作要求和标准;

4、乙方工作表现突出,达到公司的升职或加薪标准的;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调岗或降薪‌‌或调岗并降薪条款的;

6、病假、产假、待岗或原岗位超过一个月不在岗等情况期满上岗,重新上岗后经培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

7、其他可以调整岗位情形的。

 

第五章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员工请休假流程

(一)员工请休假半天的,须提交书面申请或钉钉申请报主管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请休假一天至两天的,须提前一天提交书面申请或钉钉申请报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批;员工请休假在三天及以上的,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或钉钉申请逐级报至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在办妥请休假审批手续和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未经批准请休假、擅自离岗达到2小时,均以旷工一天论处。

(三)员工请休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的情况,其主管负责人可做酌情不准假、缩短假期或延期给假等处理。员工请休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

(四)凡请休假员工,请休假前须向主管负责人申请和人事专员报备,请休假期满须按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事专员销假报备。

(五)凡请休假员工,超假须到总经办办理续假手续,假期已满但未办理续假手续且不到岗报到者,以旷工论处。

(六)员工调岗后未到新岗位报到或不履行未报到请假手续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请休假类型

(一)病假

1、申请病假,须持有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患病休假相关证明(包括挂号发票、化验报告、医药费发票及医疗病历记录册等证明原件),证明不充分的,病假视为无效;

2、员工病假工资按照当地最di工资标准的80%计薪;

3、员工连续休病假一个月以上或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其工作进行重新评估并相应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适任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二)事假

1、原则上不提倡员工请事假。各级审核、审批人员应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及员工具体请假原因核批事假;

2、凡连续请事假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其工作进行重新评估并相应调整工作岗位,调岗后仍无法适任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取消当月各项绩效奖金、级别奖金、补贴等。事假期间,不予计发个人工资。

(三)婚假

1、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婚假天数包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须一次性休完。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当地规定的晚婚假;

2、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的2个月内,凭有效结婚登记证进行申请及核销,婚假期间,计发全额基本工资。

(四)产假

1、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符合国家计生政策),须提前半个月提出申请,产假天数按国家规定实行;

2、产假天数包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流产产假当年只可享受一次,超过者以事假论处,哺乳期间,女员工可以晚上班一小时,或者提前下班一小时;

3、产假休毕,员工须按时进行产假核销,至总经办报到,如不核销产假或未按期报到的,视为旷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无法返回原工作岗位的,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有效续假证明提出续假申请,超出产假的假期待遇以事假论处。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可申请丧假3天;非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的父母)亡故,可申请丧假2天。

(六)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人事专员须及时向用人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伤亡情况并做跟踪处理。同时,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送工伤报告;

2、凡经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工伤治疗期间员工所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本地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经鉴定为员工本人违纪、违章操作造成责任事故负伤的,缺勤治疗期间待遇以病假论处。

(七)年休假

1、试用期员工不享有带薪年休假。有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或劳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年休假天数按员工在我司工龄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可享有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可享有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者,可享有年休假15天;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年休假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允许预支年休假,假期不能累积,员工当年年休假的有效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协商同意后可跨年休假;年休假期间,计发全额基本工资。

 

第六章  薪酬和福利

第十九条  薪酬原则

(一)实行绩效工资制,员工工资构成主要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岗位、级别不同员工工资构成、基本工资金额、绩效奖金基数和绩效考核标准均有不同。具体实施办法根据《薪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二)教练员、业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片区负责人、中层及以上管理者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职能部门实行标准工时制。

(三)员工加班应符合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实施的加班才是有效加班。

(四)公司于每月二十六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上月的劳动报酬,遇特殊情况,发放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条  福利待遇

(一)公司为新入职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

(二)公司按国家和合肥市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三)员工活动

1、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团队战斗力,加强交流协作,提升综合素质,公司开展员工培训活动。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组织youxiu员工进行短期的外出学习、考察。

3、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给予员工表彰奖励。

(四)其他

1、服装:根据岗位需要,为员工定制统一样式的工作服装,前期费用员工承担50%,满两年后,公司返还在职员工承担的50%服装费;后期工作服有破损和更换需求的,相关费用员工自理。

2、佳节:重大节日公司组织活动或发放礼品以示慰问。

3、午餐:员工可享受当月实际出勤天数的午餐。

4、防暑降温:每逢高温天气,公司领导下到基层慰问关怀,开展高温天气“送清凉”活动,为一线员工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或高温津贴。

5、员工学车优惠: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报名学车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6、员工关怀:根据公司婚丧嫁娶慰问制度,给予员工关怀。

以上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经营现状和盈利情况而进行调整或取消。

 

第七章 教学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教练车日常管理制度

(一)教练车日常教学中由教练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使用教练车时要爱惜车辆,无训练时要及时熄火,不得无训空烧,保持车辆内外卫生清洁、标识标贴的统一与完整。

(二)教练车除训练外不得挪作他用、私借他人、办私事等,公司发放的油、气卡只能用于教练车,不得公卡私用,否则均视为侵占公司财物。

(三)服从主管部门与公司对教练车辆调度与管理使用。

(四)教练员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油、气、水、轮胎气压及卫生,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以满足安全训练需要。

(五)下班后要仔细检查车内电源仪器是否关闭,保持车内干净整洁并将车辆整齐停放在规定地点,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并将车钥匙放到训练队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教练员安全责任制度

(一)科目二训练:教练员检查车辆油门踏板必须垫牢,必须随车指导。在坡道、曲线、车辆拥挤等情况时教练员必须在副驾驶座位执教,并系好安全带。训练其他项目时,教练员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如有特殊情况短暂离开副驾驶座位的,如发生事故的,教练员必须承担全责。

(二)科目三训练:教练员必须在副驾驶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杜绝让学员单独上路训练,如特殊情况教练员需短暂离开,需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必须拔掉车钥匙,安排好学员,锁好车门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作脱岗,造成事故的,教练员必须承担全责并加倍处罚。

(三)教练员应做到教学训练无安全事故发生,驾驶车辆无交通违章行为,在教学培训过程中无违规违章操作。发现隐患、发生事故、发现问题等须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如所负责教练车有损失、违章、违法情形的,教练员须负全责并及时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及时弥补损失、消除违章记录,确保教练车辆正常合法地做教学工作,如有延误,属严重失职行为。教练员自己驾驶教练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车辆、严禁超速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不文明驾驶等违规行为。

(四)教练员带学员训练或自己驾驶教练车辆时造成事故,须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积极参与相关事故处理和救治工作。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划分视情况处理,依据《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对驾驶人作相应处理。如教练员私自让学员出资修理、赔偿的,除一律按吃、拿、卡、要处罚外,还要如数退还学员的修理及赔偿费用。

 

第二十三条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无人员受伤的有责安全事故

1、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之间轻微碰擦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预估损失金额3000元以下的)。对事故责任人扣除当月相应安全奖,并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扣罚100元;

2、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之间的中等碰擦事故(保险公司对事故车损失预估达3000元至10000元界定为中等碰擦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扣除当月全额安全奖,并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3、出现机动车之间大型碰擦事故(保险公司对事故车损失预估达10000以上界定为大型碰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扣除当月安全奖和管理奖,并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二)有人员受伤的有责安全事故

1、出现人员受伤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事故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并停职、调岗或开除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伤人事故,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作降职、调岗处理;

2、出现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停职或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教学管理部负管理责任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奖金并降职、调岗或开除处理。

(三)事故后期处理

1、员工对安全事故存在隐瞒上报的,对员工做停职、待岗等处理,主动上报的根据相关安全制度进行处理。负责人对于已经上报的安全问题存在隐瞒、拖延、不报的,立即停职;

2、事故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应积极主动解决、协调安全事故后期的遗留问题,不得出现拖延处理;因故意拖延、不重视安全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处理,造成社会影响的,对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奖金,并承担因拖延、推迟解决造成的经济损失;

3、教学管理部协助主管负责人负责安全问题的后期处理工作,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社会影响的,教学管理部此事故处理负责人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4、说明:教学车辆由教练员负责安全事故责任,办公车辆由实际使用人负责安全事故责任。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损失、维修,伤者医疗、护理、伤亡等费用)超出保险赔付金额范围外的,公司视事故责任情况和事故情节轻重,由事故责任人补齐相应差额,同时公司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

 

第八章 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执教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省市交通、公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的培训及管理要求,服从教学统一安排,开展教学工作。用统一的教学方法,通俗易懂的教学用语,规范化教学。用“伙伴式”的教学方法,营造轻松活泼的教学氛围。

(二)教练员要与学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且积极地通过下载一些学车招生软件、相关的APP等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和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学员的沟通和交流,并且要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工具宣传企业文化,传播公司正能量,不得在工作群内为个人私利打广告或发布与公司宣传无关的、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图片、文字、链接、视频等。

(三)教练员接到新分配学员信息后,根据学员的时间制定训练计划,尽快安排新学员上车,在24小时内以电话、微信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新分配学员(教练员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学员时,必须得到答复后方为通知到位),告知本人姓名、车号及训练的时间地点、乘车线路等情况。

(四)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接收公司分配的学员,不准因性别、年龄原因而歧视学员,更不准私自调换学员。如学员自身原因需要调换教练员或训练基地的,必须申请并说明调换原因,由片区负责人核实。原教练员要积极支持,主动帮助。

(五)科目三安排早晚班,学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带一名异性学员训练。严禁私带非本校学员或学车手续不全的人员训练或乘坐教练车,否则按私带学员处理;如发生意外,教练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六)教练员必须熟知公安部门驾驶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对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预约考试前必须通知学员及时缴纳考试费或补考费,学员必须凭收费凭证再上车训练,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学员无法考试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教练员负责承担。

(七)当学员学满本科目学时,模拟考试合格后且具备考试能力的,应及时及早地协助学员进行约考。教练员安排学员考试,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准与学员赌气或打压不听话的学员,如遇不服从管理的学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片区负责人和教学管理部接到教练员的报告后,全力全速出面解决。

(八)科目二教练员必须对即将毕业的学员,告知科目三大致的分车、训练时间、地点和交通线路,简单介绍训练内容和注意事项;

(九)科目三教练员要告知学员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的学习程序、学习(考试)地点、拿证方式,提醒学员过期时间,向即将毕业的学员宣传从业资格证的作用和报考程序。

 

第九章 教学服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教学服务制度

(一)教练员在教学中,提倡分时训练,并确保服务质量。并保证不少于1小时(理论与实操)/人。考前两天集训时,学员较为集中,教练员要做好学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二)冬夏两季,为了给学员一个舒适的学车环境,教练员在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下,要适时、合理地使用空调。

(三)科目三训练开始或结束,在不违反公司的规定,不影响其他学员训练的情况下,尽量将学员送到公交站等交通便捷的地方,服务好学员。

(四)对待训练时间确有困难的学员,教练员应积极、热情给予帮助,利用早、中、晚时间段,适当安排其训练。对学员反映的困难,教练无法帮助的,应及时上报片区负责人求助解决;同时要耐心解释,取得学员的谅解,严禁推诿、搪塞、不接听学员电话。

(五)对即将过期的学员,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到学员,并详细登记通知时间记录,通知学员的文字、语音和内容等记录要保留好反馈至客服部以备查,如无法联系上,应及时上报片区负责人,负责人做好登记,紧追学员来校训练,给予学员全力照顾,帮助学员及时完成学习训练课时。

(六)对待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达到补考条件后尽快安排补考,不准歧视、故意拖延,确实有困难也要解释清楚并告知下次准确的训练时间。

(七)各科目教练员在学员本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及时以短信或通过学员群等方式发送“致学员的一封信”,检讨自己在教学中的失误和不足,向学员表达歉意,敬请谅解。同时代表公司向学员选择军源驾培表示感谢。

(八)各科目考试前教练员必须组织参考学员积极参加由公司进行的考前模拟,考前的详细告知。

1、考前的集合时间、上车地点、考场纪律;

2、考试规则、考试所需证件;

3、学员不规范签名、随意缺考的后果;

4、让学员详细了解考试程序,适应考试氛围,安抚、缓解学员的考前紧张状态,确保考试紧张、有序,考出好的成绩;

5、安抚好不合格学员的情绪并交代其尽快缴纳补考费,在下次预约训练时,将缴费凭证或缴费记录出示给教练查验后方可上车复训参考。

(九)教练员的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不准以任何借口关机、不接听。

(十)教练员与学员发生矛盾或语言冲突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汇报,要展示自己的良好素质和公司形象。片区负责人和教学管理部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帮助教练员,协调处理好教练员与学员之间的矛盾,严禁教练员与学员发生争执,如有违反,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十一)教练员正常教学时,教学人数须满足公司每月制定的考试及合格人数要求。

(十二)如遇学员投诉,被公司通报的,教练员必须深刻检讨、认真对待。严禁相关人员打电话责问学员或要求学员来校澄清。

(十三)全体教练员要牢记并做到服务承诺:“不喝学员一瓶水、不抽学员一支烟,不吃学员一顿饭”,严格遵守“八条禁令”。

 

第十章  业务经理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业务经理工作准则

(一)服务意识:诚实守信、服务至上、微笑服务,是业务经理的服务理念和宗旨。

(二)业务能力:精通报名业务、学车流程、驾考业务和相关管理规定,了解训练基地、报名点位置和培训车型等公司经营情况,熟悉公司组织架构及主要领导信息等。

(三)文明有礼:要时刻注意自身的仪容和仪表,对待学员要热情大方、专心致志,不得漠视冷淡、以貌取人和不耐烦,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礼貌用语,严禁说粗话、脏话。

(四)善于表达:要善于表达、乐于沟通,说话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具有很强的亲和力。

(五)勤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在工作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增长自己的才干,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得心应手。

(六)思想进步:思想健康,生活阳光,乐观进取,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热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七)爱岗敬业:能正确处理好家庭、生活和工作的关系,不因事小而不为,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服从管理:要坚决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一切以学员和公司的利益为重。

(九)仪容仪表:严格按照公司服装规范相关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佩戴夸张饰品、披头散发,不得在办公场所穿拖鞋或者赤脚等。

(十)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及其他办公耗材,时刻保持办公场所环境的美观和整洁,努力为学员营造良好的报名学驾环境。

第二十七条 业务经理日常规范

(一)自觉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热情高,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岗位调动,绝不做有损公司荣誉的事情。

(二)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按公司规定着装,规范仪容仪表。每月可调休四天,具体时间与各片区招生主管协调,经同意后方需按规定程序如实报备。

(三)每日上班后,打扫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每日下班时,清空办公室垃圾;每周周五下班后,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在接待学员时,必须起身站立迎接,面带微笑、耐心热情、语音清晰、语气诚恳,富有亲和力,规范文明用语。对学员不得敷衍、推诿、搪塞、漠视、无礼,不得与学员发生争执、矛盾等。

(五)不得泄露学员个人档案信息及公司的各类文件、档案、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

(六)按规定让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收取学员的考试费和培训费,收取学员学费后,须及时向学员提供相应票据。

(七)密切关注学员的学车动态(添加学员微信),及时处理学员咨询和反馈的各类问题,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定期梳理本报名点学员学车进度,通知学员学车、考试、补考、过期提醒等事宜。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学员退费退档、换车型等业务。

(八)每天下班前,要核对当天账目并及时将现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当日无法及时存入的现金要准确无误交给主管负责人保管,并保管好收条,如有违反,视作挪用公款,追究相应责任。

(九)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报名点及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须锁好门窗、关闭所有用电器及电源,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患于未然。不得在报名点、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十)要积极响应公司厉行节约、降本增效、开源节流的政策措施,严禁铺张浪费、过度开支。

 

第十一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处罚条例

总则: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根据违规事件和情节不同,作自动离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待岗、调岗、无绩效奖金等处理,同时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评先、晋升资格,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一)作自动离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并无绩效奖金的

1、违反“八条禁令”、违反行业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员工基本准则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工作造成影响的;

5、以欺骗、隐瞒的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的;

6、违反行业操作规范和公司规定,发生车辆或教学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

8、向同行泄露、出卖公司的商业秘密,散布相关保密业务信息,或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相关规定的;

9、泄露、散播学员个人档案信息及公司不对外公开的文件、档案、信息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

10、因个人不当、违规等行为,被管理部门、媒体等批评或报道的;

11、利用岗位职务之便,侵占损害学员利益、贪污受贿、侵占公司财物、私自处理(倒卖)公司财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1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吃、拿、卡、要,接受学员钱财、礼品、礼物、吃请的;

14、与异性学员非正常接触的(通过语言、动作、电话、短信、微信等非正常暧昧交流);

15、员工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驾驶、酒后教学或不文明驾驶等行为的;

16、组织或参与聚众dubo、吸食毒品等违禁药品的;

17、损害公司利益,在校外或私教处模拟、私带学员、转卖学员、公车私用、挪用公款的;

18、与同事及学员发生口角、肢体冲突、举止不端、语言粗俗、过激言行的;

19、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0天的;

20、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1、未完成《岗位说明书》规定工作或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负面影响或管理秩序造成损害的;

22、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或协议约定,对员工进行降职、停职、待岗、调岗等相应处理,员工拒不服从的;

23、有问题不逐级反映,在公司大吵大闹、装粗耍横或公然顶撞的,在员工群中讽刺挖苦、言语攻击或随意谩骂的;

24、员工所辖人员有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员工本人负有管理失职或管理不力责任的;

25、员工对经营数据、工作业绩、考核数据等弄虚作假的;

26、其他给公司信誉、形象、财物或管理秩序造成损害的,或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作待岗、调岗等处理并无绩效奖金的

1、打击、报复、歧视向公司投诉过员工问题的学员。对待学员投诉态度不端,不配合调查、不承认错误、拒不改正的,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完成投诉处理工作的(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对公司开展的培训、会议、学习班等各项活动,言语散漫、态度消极或拒不参加的;

3、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日常考核连续2次不合格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管理的;

5、不服从各级领导工作检查、拒不配合或查出问题拒不改正的;

6、值班时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脱岗达到两次的(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解除劳动关系);

7、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工作目标(包含招生目标、毛利润目标、参考人数或合格人数等);

8、请休假时间较长达到待岗、调岗规定的;

9、利用工作或教学时间,在外兼职并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10、公司制度或与员工约定的其他符合待岗、调岗情形的;

11、以上1-10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或一年内违规达到2次的,作自动离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注:待岗期间按照当地最di工资标准的70%计薪,取消各项绩效奖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待岗者胡搅蛮缠、吵闹谩骂者,延长1个月待岗期限。

(三)作无相应绩效奖金处理的

1、要求没有完成基础教学训练的学员进行考前模拟的,或无正当理由学员(非学员主动要求)模拟超过2次的,有以模代训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

2、对学员态度粗暴、恶语讥讽、或对学员态度冷漠、不理睬学员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不按照公司教学规定进行训练、无学员训练时不熄火吹空调、不随车指导、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

4、教练车内放置与教学无关物品,车辆标识、标贴、配置未按照公司统一标准的;

5、教学中有抽香烟、玩手机、睡觉等与教学无关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导致公司损失或人伤事故的给予辞退处理);

6、未经学员同意,更改训练时间,无故终止学员训练的;

7、接到上级下达的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没有报告或遗忘的;

8、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规范的;

9、不厉行节约,铺张浪费、过度开支、浪费公司物品或损害公司财物的;

10、办公区域、负责卫生区或所负责教练车卫生环境差的;

11、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未关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公司损失的;

12、学员报名成功后,业务经理未密切关注学员的学车动态、导致学员未签订培训合同、学员反馈问题不能解决、存量学员长期不培训、过期学员未提醒、退费退档业务办理不及时或被学员投诉等;

13、不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随意对学员许诺的;

14、不按照公司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承诺的;

15、非学员自身原因调换教练员、更换班别或车型的;

16、在员工群、工作群中,发表与工作无关、广告或违规信息的;

17、一月内迟到、早退3次或有擅自离岗、旷工1次等行为的;

18、以上1-17项一年内达到3次及以上的,作待岗、调岗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自动离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二十九条  员工表彰奖励条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1、捕捉信息,抓住机遇,为公司带来可观经济效益者;

2、改革创新,对公司作出贡献,使公司效益增加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4、廉洁奉公、拒腐不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者;

5、在国家、省、市、区级组织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奖者;

6、在公司组织的竞赛、评比、考核等活动中获奖者;

7、打击负能量,传播正能量,维护公司形象者;

8、提供有利的大客户资源或团报信息,并成功促成招生;

9、受到媒体、管理部门表扬或客服回访中多次受到表扬;

10、常年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名列前茅或作出突出贡献;

11、作出其他特殊贡献者。

(二)表彰奖励形式

表彰奖励的形式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先进称号、颁发奖金奖品、提职加薪奖励等几种,公司将视表彰当时的具体情况,对员工给予不同形式的表彰奖励。表彰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几种形式合并使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各部门、各片区、各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层层监管、层层负责,加大自查自纠自罚力度。员工如有违反,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和属地责任人制,主管、分管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公司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本守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民法典》《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守则的批准执行及相关条款的变更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  本守则的日常执行管理及解释由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本守则(2022版)于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员工守则(2023版)》于2023年1月11日经公司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3日起施行《员工守则(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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